財政部下一步將《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上升為部門規章 !
財政部近日公布《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1964號建議的答復》(財庫函〔2024〕7號),對于代表提出的將《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上升為部門規章的建議,財政部表示,下一步將結合政府采購法修訂進程,研究將需求管理辦法上升為部門規章,努力構建以采購需求為引領的全鏈條管理體系,不斷提升采購項目績效。
以下為答復全文——
財政部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1964號建議的答復
財庫函〔2024〕7號
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政府采購需求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能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合規、完整、明確的采購需求,既是供應商競爭報價的基準,也是實現采購結果優質優價的保證。財政部高度重視政府采購需求管理,努力構建以采購需求為引領的全鏈條管理體系,不斷提升采購項目績效。
一、關于提升《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效力層級
采購需求管理是政府采購的一項基礎制度。2021年,財政部印發了《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財庫〔2021〕22號),重點規定了明確采購需求、編制采購實施計劃、實施風險控制管理等工作要求和采購人內部工作機制。《辦法》實施以來,有效壓實了采購人主體責任,推動了優質優價采購。近年來,不論是政府采購法修改,還是框架協議、合作創新等交易制度都將需求管理作為重要內容。如,政府采購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增設“政府采購需求管理”專章,明確了采購需求與采購方式、競爭范圍、評審方法、合同管理的對應關系,強調采購需求客觀明確是競爭的基本前提。又如,《政府采購框架協議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110號)、《政府采購合作創新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24〕13號)均設置了需求管理相關章節或條款,明確了不同采購方式需求管理的重點。
關于您提出將《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上升為部門規章的建議。下一步,我們將結合政府采購法修訂進程,研究將需求管理辦法上升為部門規章,同時對您提出的完善法律責任條款等建議予以認真考慮。
二、關于加強采購人內控管理和專業能力建設
關于您提出采購人要實施歸口管理、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加強采購內控管理等建議。近年來財政部不斷指導采購人完善相關內部控制制度,特別是要求采購人實施歸口管理,完善決策機制。2016年,財政部印發《財政部關于加強政府采購活動內部控制管理的指導意見》(財庫〔2016〕99號),文件中明確要求采購人明晰事權、合理設崗、分級授權、優化流程,要設置內部歸口管理部門,明確本單位相關部門在采購工作中的職責與分工,建立政府采購與預算、財務、資產、使用等業務機構或崗位之間的溝通協調機制;要強化內部監督,發揮內部審計、紀檢監察等機構的監督作用;要完善決策機制,建立健全內部政府采購事項集體研究、合法性審查和內部會簽相結合的議事決策機制,推動科學決策。此外,《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也規定將采購需求管理作為政府采購內控管理的重要抓手,要求采購人建立包括采購、財務、業務、監督等內部機構的審查工作機制,加強對采購活動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
關于您提出加強采購人能力建設,做好政策宣講和專業培訓的建議。財政部高度重視提升采購人專業化采購能力,指導采購人加強負責政府采購相關內設機構和專業人員隊伍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單位明確專職采購人員,同時要求各級財政部門對采購人開展定期培訓和輪訓,加強采購管理制度和交易規則、產業發展狀況和采購支持政策、合同履約和績效管理等方面專業知識的培訓,不斷提升采購人的專業化水平。
下一步,我們將指導各地區、各部門進一步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采購需求管理,推動采購人專業化建設,提高采購質量。
三、關于進一步做好需求管理工作
誠如您所言,采購需求是編制采購預算的主要依據,也是采購評審的重要內容。近年來,財政部不斷要求采購人壓實主體責任,科學確定采購需求,指導采購人根據采購項目特點和實際需要合理確定需求標準,逐步提高標準的科學性和完整程度,做到合規、完整、明確、可評判、可驗證,綜合考慮采購歷史成交價格和市場調查情況,科學編制采購預算,實現采購預算與采購需求標準相匹配,同時要求采購人建立內部審查工作機制,強化對非歧視性、競爭性、落實采購政策、履約風險等方面的重點審查,提高采購效率,保證公平競爭。此外,財政部不斷推進政府采購需求標準化建設,先后制定了商品包裝、快遞包裝,綠色數據中心,臺式計算機、一體式計算機、工作站、操作系統、通用服務器、便攜式計算機、數據庫等多類產品需求標準,為采購人科學確定采購需求提供指引。
下一步,我們將繼續指導采購人加強需求管理,同時積極推進政府采購需求標準化建設,引導采購人全面、完整、準確描述采購需求。
四、關于加強財政部門監督管理
關于您提出的財政部建立需求管理長效監管機制,完善績效評價制度的建議。財政部門依法對政府采購活動實施監督管理:一是貫徹落實《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指導各地財政部門將采購人需求管理作為政府采購活動監督檢查的內容之一,以監督促提升。二是強化政府采購領域預算績效目標考核。綜合考慮預算執行、社會經濟效益等因素,結合實際情況,在中央和地方預算績效考核中設置政府采購指標,對政府采購預算編制準確度、落實政府采購政策、政府采購信息公開等方面進行考核。三是持續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自2019年起,連續開展對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問題的清理整治工作,破除各類主體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壁壘;2023年,聚焦當前政府采購領域反映突出的采購人設置差別歧視條款等“四類”違法違規行為開展專項整治,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威懾,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市場秩序。同時持續完善政府采購行政裁決機制,暢通供應商權利救濟渠道,對未按規定制定采購需求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處理,維護政府采購供應商的合法權益。
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加強對各地區、各部門的監督管理,壓實采購人主體責任,不斷提高政府采購的規范化水平,促進政府采購提質增效。
來源:國策方略研究院